我姐夫的父母后院种了一些槟榔树,其中一棵成年槟榔树在邻居石头垒起的墙的中间,邻居私自砍倒,姐夫的父母跟邻居理论,该邻居出手要打人(未打到),我姐夫就过去跟邻居理论,结果邻居捡起路边的石头扔在我姐夫头上(导致流血,我姐夫被人护送去了医院包扎),我姐夫从医院回到家后当时就抄起一根扁担和他大哥的小孩冲进邻居家里,二话不说就把邻居的头也打破了;
邻居去了医院回来后报案并做了伤情鉴定,鉴定结果是轻伤,派出所的民警说我姐夫他们已经触犯刑法,把我姐夫大哥的小孩拘留了15天(没有拘留我姐夫),事情过了一年多到现在该邻居提出要赔偿,经过村委会协调,我姐夫愿意赔偿医疗费等9000元,该邻居也表示同意销案,之后我姐夫把纠纷协议送到派出所,请求派出所出面调解,但是派出所所长不愿意签字(理由是怕将来承担责任)。
请问:两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并销案,我姐夫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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