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刑事辩护律师网 辩护热线:13913837195
  网站首页 » 减刑假释 » 减刑、假释暗藏权钱交易
搜索 类型:
  律师推荐
谢瑛律师
手机:13913837195
QQ:596726854(工作QQ)
QQ:76811947(南京法律咨询群)
邮箱:xieyinglawyer@163.com
分类列表

搜索
类型:
律师简介

谢瑛律师,南京资深刑事辩护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国家级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站长,首席律师,现执业于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谢瑛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及丰富的办案经验,秉承对客户认真负责的精神及敬业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讼等复杂、疑难案件,广受客户及业界好评。
面对法律服务日益复杂、客户要求越来越 ...

详情  

文章内容
减刑、假释暗藏权钱交易
http://www.nj966.net/article.php?id=1573  发布时间:2009-12-07 点击率:7217

 

  减刑、假释制度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环节,必须由监狱考察呈报,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最终由法院审查裁定,此外还有诸多公示程序。能够获得减刑、假释的人员必须“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人们不禁要问:陈明亮团伙中那些身背命案却纷纷获得减刑、假释的“黑老大”,出狱后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他们是根据什么标准获得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是否都在狱中表现极好?他们又接受了什么教育改造,有什么悔改行为?

  法律专家表示,在实际操作中,虽然减刑、假释需要由法院裁定,但法院最终驳回减刑、假释的情况较少,检察机关的监督也很难介入。一名囚犯是否能够获得减刑、假释,几乎是由监管执行机关包办。人们难免疑虑,曾犯下重罪的“黑老大”纷纷获得减刑、假释,其中是否存在不规范的操作行为,甚至是权钱交易?

  事实上,在一些地方,少数监所执法人员利用规章制度上的漏洞,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提供特殊照顾等作为“商品”,大搞权钱交易,让服刑人员得以“花钱赎身”或是享受特权,成为一些服刑人员“坐牢像度假”的直接原因。

  例如成都市金牛区原副区长马建国,因挪用公款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被判刑入狱后,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并享有回家过夜、外出会友、使用手机和外界联络等诸多特权,甚至去酒楼赴宴时还要警车接送,引起媒体广泛关注。据调查,他为了获得违反监规的“照顾”,先后向监狱长、刑罚执行科科长、一分监区长和教导员等人行贿人民币298058元、价值8000元的乌木观音两尊、价值9500元的香烟25条,成为监狱中的“贵宾”。

  前不久,广东茂名监狱的丑闻将“减刑潜规则”暴露无遗。据媒体报道,在茂名监狱,有服刑人员称“减一年,花1万;如果再多减3个月,3000元一个月”。连反映劳动成绩好坏的“表格”也被监管人员以500元一个的价格出售,甚至连狱中服刑岗位也可以买卖。

 
版权所有:南京律师网/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辩护律师
©2008 Email:qianwei1017@126.com 技术服务:速诚网络
江苏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公共信息安
全网络监察
备案信息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