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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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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瑛律师,南京资深刑事辩护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国家级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站长,首席律师,现执业于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谢瑛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及丰富的办案经验,秉承对客户认真负责的精神及敬业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讼等复杂、疑难案件,广受客户及业界好评。
面对法律服务日益复杂、客户要求越来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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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刑法对轻伤的认定2
http://www.nj966.net/article.php?id=1931  发布时间:2012-02-09 点击率:3352

     
   3、对国家支持公诉的轻伤害案件,依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对被告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于附带民事部分和轻微伤一样可以适用调解,如调解不成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4、对于没有向公安机关控告的轻伤害案件,受害者需及时向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取得书面证据,必要时证人应出庭作证。受害人要保存好伤害后的物证(含照片、诊断证明、出住院单据、车旅费票证等)以备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自诉时之用。并申请有关司法部门委托鉴定机构对伤害情况进行鉴定,即取得轻伤害《法医鉴定》。

  对于伤害案件诉讼前后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取证难,有的伤害案件发生后几乎找不出证人或者证人不愿作证,这样一旦诉讼很难取胜,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直接证据不能取得。一定要尽量搜集辅助证据和尽可能向公安机关控告,由公安机关调取证据;

  2、有的伤害案件可能直接涉及黑恶势力。他们往往有着保护伞的保护。同时他们又对受害者采取打击报复、恐吓等手段。这种情况下,受害者一定要敢于站出来,直言面对这些人的丑恶嘴脸,要相信法律, 及时向 有关政法部门反映情况,检举揭发他们。黑恶势力正是我国当前打击的重点,由于受害者的揭发、检举和控告极有可能使其尽快落入法网。

  3、伤害案件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要尽量解纷息讼,化解矛盾。有的伤害案件双方本来无任何隔阂,有很多还是邻里关系,只是由于当事人的一时冲动所致,等清醒过来都后悔莫及。这种情况双方要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很多伤害案件的案例,就因双方矛盾化解不了,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惨剧。

  4在实践中伤害案件发生后,如双方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失,法院一般按混合过错处理,很少将后动手的一方认定为正当防卫。对于轻微伤,一方提出起诉后,另一方可直接提起反诉。对于轻伤害案件,须双方同为轻伤才可提起反诉,反诉的对象为本诉的自诉人.。当事人自诉的轻伤害案件,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而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轻伤害案件就不允许当事人撤诉。

  5、分清轻伤和重伤。二者区别在于伤害的程度和后果不同,如经法医鉴定为重伤,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重伤害案件只有检察机关支持公诉一种法律程序,但同样需受害者本人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6、对于轻微伤和轻伤害案件当事人可聘请律师向证人调查取证、参与调解、出庭辩护、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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